湖南2017年醴陵市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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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02

五、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

(2)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株洲市人社局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3)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文字综合能力。

(4)面试:笔试结束后,所有参加笔试的考生均进行结构化面试。

(5)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网上打印准考证上时间为准,地点安排在醴陵),请关注网上公告(http://rsj.liling.gov.cn/),不再电话通知。

(6)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前。综合成绩最低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70分的不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像。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进行递补,递补两次。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株洲市政府门户网、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人社部门审定。

八、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醴陵市人社局:0731-23240958

醴陵市纪委驻组织系统纪检组:0731—23286809

株洲市人社局:0731-28681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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