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苏射阳县城建监察大队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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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02

四、考试方式、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体能测试、笔试相结合的形式,通过体能测试考核的方可进入笔试。

(一)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为2017年3月10日下午2:30,体能测试采用“公安招警”的标准进行,项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

(二)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7年3月11日上午8:30—10:30,笔试参考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

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7年3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领取地点: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办公室(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当天在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五、政审、体检、考察和聘用

(一)政审。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排名,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政审人员,因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政审。

(二)体检。政审结束后,通过政审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通过政审后参加体检。

(三)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城建监察大队协同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四)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为其办理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城建监察大队工作,合同签订后不再进行递补。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结束后,工资根据《射阳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购买服务用工薪酬管理办法(试行)》中核定的执法辅助岗位标准执行,同时享受“五险一金”待遇。

新聘用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自行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

六、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5-69222866

联系人:宋敏

七、招聘工作监督

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234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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