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16年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公告

编辑:

2016-12-23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时间:2017年1月3日至1月6日9:30-16:00

2、地点:市中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地址: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东二段4号)。

3、报名方式: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有效证件原件,提交上述证件复印件各1份、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2张、《编外聘用书记员报名表》1份。

4、资格审查:报名后,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进入笔试和面试。

(二)考试

书记员考试项目为笔试、面试。

(三)体检及考察

1、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招聘人员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个人承担。因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可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

3、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对象范围。具体考察工作由政治部负责,考察结束后报党组审定拟聘用人员。


五、聘用及培训

(一)经考试、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市中院党组同意后聘用,上岗试用,试用期2个月。

(二)试用人员接受岗前培训;

(三)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监督电话: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028-38166269。


六、本公告由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38166368。

附件下载:临聘书记员报名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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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公告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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