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2016佳木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招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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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20

四、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方法进行。

1.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7日—2016年12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佳木斯市长安路2668号市行政中心6号楼502室。

(3)资格审查所需材料:①应聘者需本人携带报名登记表,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报到证,以上证件均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近期证件照1张。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报名。符合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加分条件的人员,在报名时需一并提交省、市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或证明材料,过期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凡发现虚假学历及其它证件者,一律取消报考应聘资格。②学信网验证报告:考生需先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册,提前打印含有在线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岗位人数要求: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则相应减少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3.考试

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专业科目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70%。公共科目主要测试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占笔试成绩的30%。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总成绩=卷面成绩+政策性加分。

政策性加分: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精神,考生经审核合格后,可享受相关加分待遇。

(2)面试:笔试后,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职位招聘数额的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者以专业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完全一致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业务素质和潜在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3)总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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