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属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编辑:

2016-12-09

五、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及体检人员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http://www.ynpta.net)公示7个工作日。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三)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将在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http://www.ynpta.net)公示7个工作日。

(四)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须提供书面查分申请及有效身份证件)。


六、考核、体检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综合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含60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若出现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进入考核和体检环节。

(二)考察及体检由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业务能力等;体检安排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三)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应聘人员在合格分数线上(含60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一)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www.ynjst.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进行管理。


八、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受理举报及投诉,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且五年内不得参加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属事业单位录用、聘用考试;已聘用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体检和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3.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行为的。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九、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岗位空缺从达到体检、考察条件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本人的;

3.自接到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电话通知之日起,无正当理由拖延办理聘用手续达10个工作日的。

(二)招聘公告由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十、监督电话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驻厅纪检组:0871-64320983。

2016年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属事业单位招聘就为朋友们编辑整理到此,考生朋友们还可一键进入事业单位招聘栏目查看更多信息!

标签:公告简章

免责声明

威廉希尔app (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