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16年11月平阳县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编辑:sx_wangha

2016-12-02

根据工作需要,平阳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7名,现将2016年11月平阳县人民法院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序号

招聘

岗位

招聘

人数

岗位要求

备注

专业

学历

年龄

性别

1

速录员

3

不限

专科

35周岁以下

(截至2016年12月1日)

2

速录员

2

不限

专科

35周岁以下

(截至2016年12月1日)

3

文员

2

不限

专科

35周岁以下

(截至2016年12月1日)

从事诉讼引导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具有平阳县户籍的公民;

(三)身体健康;


三、报名时间和招聘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12月4日(周日)止。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公民请填写《平阳县人民法院聘用人员报名表》,并发送至247330011@qq.com。

(二)笔试

对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我院组织进行笔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主要考察法律常识和文字表达能力。参加考试时须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正面彩色一寸照片2张,进行审查并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笔试成绩排名靠前的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进入面试。

资格审查与考试时间:2016年12月5日(周一)下午14点30分。

地点:平阳县人民法院(昆阳镇兴良路)11楼会议室。

(三)面试、政审

按笔试、面试分数比例为1:1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靠前的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进入政审考核。

面试时间:2016年12月6日(周二)下午14点30分。

面试地点:平阳县人民法院(昆阳镇兴良路),具体会议室另定。

(四)聘用

政审、体检合格后与平阳县人才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派遣到平阳县人民法院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招聘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按照《平阳县人民法院编外辅助工作人员分类管理考核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者提交的相关证件复印件不予退还。咨询电话:63889813。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平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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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公告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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