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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19
四、考试
(一)笔试
1、审判业务岗位笔试科目为审判实务,总分为100分;综合辅助职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两科,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40%、写作成绩60%合成为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政治理论、法律基本知识和文字综合能力。
2、笔试地点: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一楼审判庭。
3、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报考人员凭报名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公布。
(二)体能测试
报考司法特警岗位人员,在笔试结束后需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未合格者,直接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
1、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数为拟遴选人数比例为2:1。
2、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
4、遴选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应不低于当场同类报考人员的面试平均分。
(四)成绩合成与排名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40%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对象与公开遴选职位的比例为1:1。
(二)体检参照国家有关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司法特警按公务员特殊体检标准执行,同时要求肢体健全,无色盲、斜视、内斜视。
(三)体检合格人员全部列入考察对象。
(四)考察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作风纪律、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写出考察报告向院党组汇报。
六、确定拟遴选人员
中院党组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遴选人员,按程序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七、公示与转任
(一)对拟遴选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二)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结果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八、其他事项
1、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遴选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2、本公告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时间均截止到2016年9月30日。
3、本次选调所有信息(包括公示)在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娄底党建网、湖南领导人才网、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内网予以公告。
4、本次公开遴选未尽事宜,由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38-8261404
关于湖南娄底中级人民法院2016年遴选公告就为大家介绍到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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