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6-10-17
(四)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前,拟聘人员需提供学历学位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通过者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中,初次就业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凡提供虚假信息,或与招聘条件要求不一致者,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考试成绩无效。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审核、笔试、面试和体检的,或关闭告知的联络方式一周以上无法联络的,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联系方式
(一)招聘单位电话:
1、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025-52851809;025-52851808;
2、南京市城市建设项目储备管理办公室:025-83731503;
3、南京市燃气管理处: 025-69978205。
(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电话:
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025-83753461
四、招聘监督
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纪检监察室:025-83734720。
本次招聘由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关于江苏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就为大家介绍到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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