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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14
(三)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的1∶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日期另行通知。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3、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jhrss.gov.cn)和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http://sjw.nanji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原则上应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经批准可适当延长。
(四)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前,拟聘人员需提供学历学位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通过者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中,初次就业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凡提供虚假信息,或与招聘条件要求不一致者,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考试成绩无效。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审核、笔试、面试和体检的,或关闭告知的联络方式一周以上无法联络的,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联系方式
(一)招聘单位电话:
1、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025-52851809;025-52851808;
2、南京市城市建设项目储备管理办公室:025-83731503;
3、南京市燃气管理处: 025-69978205。
(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电话:
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025-83753461
四、招聘监督
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纪检监察室:025-83734720。
本次招聘由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关于江苏南京城乡建设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招聘就为大家介绍到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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