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医药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方案(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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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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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年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70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时,按实际人数确定。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4.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福建中医药大学网站(www.fjtcm.edu.cn)。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纳入学校事业编制,在校工作期间,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学历学位的工资及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

九、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中医药大学组织实施。福建中医药大学纪检监察审计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通过任何关系干预、影响公开招聘工作。违者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监督电话: 0591-22861314(福建中医药大学纪检监察审计处)。

0591-22861107(福建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关于福建中医药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公告就为大家介绍到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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