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江苏南京林业大学教学科研岗公开招聘公告(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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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12

三、考核方式及组织

(一)资格复审

考核前,我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2、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考核方式

采用试讲考核方式。考核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试讲成绩为最终成绩,低于70分不予聘用。

四、体检考察及聘用

(一)考核结束后,在试讲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试讲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

(二)学校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三)学校将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南京林业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四)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南京林业大学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

五、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林业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85427283

联系人:王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南京林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85427248

联系人:王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附件:南京林业大学2016年教学科研岗公开招聘岗位表(第二批)

关于2016年江苏南京林业大学教学科研岗公开招聘公告就为大家介绍到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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