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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12
十、考核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2、考核主要侧重了解考生的理论水平、个人特长、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与岗位匹配性。
3、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考核的形式、时间、地点、结果将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及公众微信号公布。
5、考核由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十一、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和考核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中水务局工作人员三职位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
十二、体检
1、按对应岗位招聘计划数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十三、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的,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四、录取、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名单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及公众微信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3、所有录取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
十五、有关规定
1、录取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到单位报到上班或不能提交个人档案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其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本次招聘工作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加考试。如出现弄虚作假、违纪违规、随意放弃的,记入浏阳市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参加浏阳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因特殊原因缺考的,须在考试结束后三天内向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说明。
3、录取人员在浏阳市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十六、其他事项
本简章由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有关部门配合。同时,为保证本次招聘考试顺利进行,维护招聘考试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考务咨询电话:0731-83655275 83679720(浏阳市人社局人事管理科)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3649110(浏阳市人社局信息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731-83601001(浏阳市人社局纪委)
0731-83611642(浏阳市纪委信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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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湖南浏阳市公开招聘第二批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就为大家介绍到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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