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6下半年招聘人员公告

编辑:

2016-10-08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体检工作的办法进行。由我院统一安排。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我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学院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学院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具备正式报到条件的,或在职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不能及时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的,学院可以不保留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网(http://zp.zjiet.edu.cn:9081/,“通知公告”);

2、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网站(http://www.zjcoop.gov.cn/,人事处-“文件通知”);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学院人才招聘网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处理:

1、浙江省供销社(人事处):0571-87067960;

2、浙江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学院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6929819;86929817(张老师、王老师)

附件: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下半年非教学岗位招聘计划表。xlsx

关于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6下半年招聘人员就为大家介绍到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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