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伊川县法院2016年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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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27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以劳务派遣岗位的形式,河南洛阳伊川县法院2016年招聘书记员10名,为确保招录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现制定招聘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录劳务派遣法院工作人员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法院具体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

根据招聘计划,通过公开考试,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录范围和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不限)。

四、报考的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司法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

2、年龄限1998年8月30日以前至1986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5、有违规违纪等不良行为纪录或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五、招聘专业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书记员10名。

六、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6年9月26日。

(二)报名地点:伊川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地址:伊川县城豫港大道与酒城北路交叉口)。

(三)报名办法

1、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报考者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经资格审查合格,填写报名表一式二份,并当场数码照相和指纹采集。交纳报名考务费30元

2、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退还报考该职位人员已交考务费。

3、报名人员凭身份证和缴款收据于2016年9月27 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和计算机速录技能测试通知书。

4、考生资格审查贯穿于招录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不符合招录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七、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计算机速录技能考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时间2016年9 月28 日(上午9:00至11:00)。

2、计算机速录技能测试:总成绩为100分,看文章打字,输入法不限,速录形式为看打,记录速度为100字|分钟以上,准确率达到95%以上,考试时间2016年9月28日(下午3:00开始)。

笔试和技能考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和技能考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以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并列,同时进入面试,并在伊川政府网公布。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测评的要素分六个方面:即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与协调能力、人际交往、应变能力、言语表达、举止仪表。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2016年 9 月30 日上午8:00集合完毕,地点及其他要求另行通知。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3、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30%+面试成绩×40%,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第一学历、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八、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录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5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不再递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等规定进行。

九、考察与聘用

1、考察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拟聘用计划,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人员。

2、聘用

对考察合格者,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伊川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予以聘用。

聘用后要及时到单位报到。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基本工资按1450元。试用期满后,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合同期限为一年,实行一年一签,合同期内月工资每人每月1450元,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受聘的人员将来到其他单位就业者,人事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连续计算工龄,核定工龄工资。

关于河南洛阳伊川县法院2016年招聘公告就为大家介绍到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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