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sx_mapj
2016-09-21
以下是关于福建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年招考速录员简章: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㈠速录员5名。职责:担任案件记录、送达、卷宗整理归档等相关工作。
工资待遇:按厦门市机关编外工勤人员工资标准执行,住宿自己解决。
二、报名条件
㈠速录员职位:
1、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
2、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4、遵纪守法,无违法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5、书写字迹端正,熟练应用计算机办公软件,打字速度达到普通1级以上水平(每分钟录入80个字以上);
6、厦门市户籍。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㈠公布招聘信息:在厦门人才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局域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招聘单位、招聘名额、招聘条件和招聘办法等有关事项。
㈡报名和资格审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受理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于9月30日上午08:30-11:30、下午15:00-17:30到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大楼(湖滨北路115号)三楼会议室报名。报名时应携带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
㈢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作为逐轮淘汰的依据。具体程序和办法说明如下:
1、笔试:所有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参加笔试,速录员职位笔试内容为法律专业知识及计算机应用。笔试以上机操作方式进行。笔试方式另行规定。
2、面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速录员按招聘职位名额1:2的比例取相应的对象参加面试(人数不足1:2时,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3、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职位名额确定进入政审考核人选。
笔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㈣体检和政审:按与招聘职位名额相同数量的人选作为体检对象,经体检合格后对其进行政审;体检、政审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体检、政审要求参照公务员标准。
㈤聘用:经体检和政审合格的人员为聘用对象,由录用单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联系办法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干部处,联系人陈石,电话:5306920;李俐雅,电话:5306725。
本简章由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关于福建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年招考速录员简章就为大家介绍到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相关推荐:
标签:公告简章
威廉希尔app (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