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深圳市城市发展研究中心选聘1人公告

编辑:sx_liss

2014-10-22

2014年深圳市城市发展研究中心选聘1人公告

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结合深圳市城市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实际情况,拟通过选聘方式招聘职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聘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职员1名。

二、选聘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 基本条件

1、符合《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规定的职员选聘基本条件;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博士学位;有博士后经历者优先;

3、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4、社会学专业;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出生截止;

6、具有深圳户口。

(二)相关要求

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报名截止至2014年10月28日。

三、选聘程序

(一)发布选聘公告

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内外网站发布选聘公告7天。

(二)报名

本次选聘接受自愿报名,报名者如实填写《深圳市城市发展研究中心职员选聘报名表》(见附件1),于10月28日前到研究中心行政部提交相关书面材料,(地址:福田区福华一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东座7楼;联系人:程小姐,电话:0755-82004966)。

应聘人员须提交如下证明材料:

(1)《深圳市城市发展研究中心职员选聘报名表》

(2)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相关证件验证证书

(3)证明应聘人符合职位规定条件的其它材料

(三)资格审查

研究中心将应聘者递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后参加笔试和面试。

(四)笔试及面试

时间:11月4日。

地点:福田区福华一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东座7楼会议室。

(五)报市发展和改革委批准

研究中心根据应聘者考试情况,于11月7日前将初定拟聘人选报市发展改革委审核。

(六)公示

经市发展和改革委批准后,拟聘人选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内外网站公示7天。

(七)入职手续

研究中心将拟聘人员材料递交人社局,在拟聘人选提供以下材料后,按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1)市级医院体检证明

(2)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见附件2)。

四、纪律要求

为保持正常选聘秩序,要求应聘人员对上报的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并将其弄虚作假情况通知相关单位处理。

2014年深圳市城市发展研究中心选聘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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