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云南省临沧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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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30

三、选调方式和程序

选调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采取考试考核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在报名开始前,将报名条件和程序在《临沧日报》、临沧电视台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予以一段时间公示,由报名人员自愿到市检察院政治部报名(也可先电话或通过传真报名,然后及时提供书面报名材料等)。市检察院政治部负责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对资格审核中认为不符合报名情况的,要将审核情况通知到本人并说明理由。报名时间定于2012年10月29日-11月12日。

(二)报名内容

报名人员需填写《临沧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表样附后,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和不相同的工作、生活全身照3张。报考摄录像岗(宣传)的需提交本人作品。

(三)考试考察

选调人员均需参加由市检察院组织的笔试、面试。每个选调岗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1:3 ,若低于1:3的比例要求,则相应减少选调人数。

1、笔试

笔试以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满分100 分。笔试时间拟定于2012年11月。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基本知识、文书材料写作和岗位技能知识等。

2、面试

面试时间拟定于2012年12月。面试满分100 分。按每个选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以1:2 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参加选调人员报名参加选调的动机、所报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以及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个人形象气质。

(四)考察

考察工作时间拟定于2012年12月。

参考人员的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加计算,即参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参考人员总成绩,按每个选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进入考察程序。考察采取调阅档案、走访有关人员及日常表现测评的方式进行。需要走访的人员包括参加选调人员所在单位的主要领导、人事部门负责人及被考察人员所在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日常表现测评的范围是被考察人所在单位中层以上干部、被考察人所在部门全体人员。

(五)体检

经笔试、面试、考察等程序考核合格的,市检察院政治部、监察处将组织考察对象进行身体检查,确认是否符合选调所需的身体条件。

(六)公示

经笔试、面试、考察等程序考核并经体检合格的,对拟选调对象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市检察院政治部负责对群众举报进行查证核实,提出是否影响选调的意见。

(七)办理调动手续

经公示,没有发现有影响选调情形的,报市委组织部予以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笔试、面试的试题拟组织人员命题(或请相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合作完成)。

2、市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对选调工作全程进行监督。

3、对实施方案(公告)中不清楚的地方,请与临沧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联系,联系电话:0883-2166033,传真电话:2166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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