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云南省昆明市统计局计算站公开选调管理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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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30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

领取准考证时间:11月14日至11月15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领取准考证地点:昆明市统计局人事处(呈贡区行政中心春融东路3号楼121室)。

1、笔试

(1)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范围为:计算机系统基础知识、计算机网络基础知识、MS SQLSERVER 数据库系统基础知识、SQL 查询语言的使用等。笔试成绩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笔试成绩公示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笔试时间、地点:2012年11月16日上午9:00—11:00,昆明市统计局会议室(呈贡区行政中心春融东路3号楼117室)。

2、面试

(1)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面试人选与岗位选调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自愿放弃名额的,空缺的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到75分方可进入考核、体检。

(2)面试时间、地点:2012年11月26日上午9:00—11:00,昆明市统计局会议室(呈贡区行政中心春融东路3号楼117室)。

(3)面试方式、内容:进行实际操作。面试范围为数据处理软件用户创建、权限分配、数据处理软件查询功能的使用、数据处理软件汇总表的创建和使用、网络设备的配置等。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60%。

考试结束后,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并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考核、体检

1、依据考试综合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选调人数1 :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如果考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

2、考核及体检由昆明市统计局及选调单位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选调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 3、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昆明市统计局(选调单位)取消其拟选调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综合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1、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由市统计局党组(班子)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本单位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选调纪律

(一)严格按照选调岗位条件审核报名人员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不得无理由拒报。

(二)选调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选调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三)选调单位负责人及选调工作人员与选调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夫妻关系的应回避。

(四)选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五、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选调人员自愿放弃选调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六、监督电话

昆明市统计局:3108222

昆明市委第五纪工委:3962776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处:319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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