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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12
(二)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笔试采取汉语命题、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3、笔试加分。使用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兹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考生,笔试总成绩加15分;对在自治州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8个月(按满月计算)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笔试总成绩按照每服务一个月加0.5分进行累计,最高不超过12分。符合上述两项及以上条件的不累计加分,按照就高的原则加分。笔试加分后总分超过满分的,按满分计算。
4、笔试加分认定。符合加分条件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昌吉州人事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加分认定手续。其中:“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自治州“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和协议书,“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村官”须提供组织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及协议书。凡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加分认定手续的,不予加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根据报名信息直接给予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已加分并入闱资格审查的人员,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5、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通过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jrs.gov.cn)公布。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笔试有1门缺考或为零分的,均不进入资格审查,取消报考资格。
6、报考昌吉州艺术剧院的考生,现场报名并资格审查后进行实务操作(专业技能)考试,不组织笔试。实务操作(专业技能)考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昌吉州艺术剧院负责通知考生。实务操作(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为100分,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实务操作(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80%。通过实务操作(专业技能)考试的考生,按照具体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缴纳面试费用后由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分初审和复审2个环节。资格审查地点设在昌吉州人事人才服务中心。
2、资格审查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具体职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员。具体招聘职位因考生成绩并列超过1:3比例或不足1:3比例时,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审查人员。如资格审查出现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本职位考生中依次递补。
3、考生参加资格审查时,须携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自行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表样详见附件)、毕业证、报名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以及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其中:户籍在外地暂未迁回、父母一方户籍属招聘职位要求范围的毕业生,须提供父母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部门出具的证明;夫妻一方为昌吉市户籍的考生,须提供结婚证和配偶的户口本;驻昌吉市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官配偶,须提供结婚证和所在部队出具的证明;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当场缴纳面试费用,并由本人凭身份证、缴费发票和初审、复审均合格的资格审查表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费每人40元。
(四)面试
1、面试使用汉语答题。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当场公布。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取消聘用资格。报考昌吉州艺术剧院的考生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报考其他单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具体日程安排详见“面试通知书”。
2、考生须持毕业证、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报名表、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原件,按“面试通知书”中规定的面试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在规定的面试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或未携带上述材料、又不能证明其身份者,取消面试资格。
3、报考昌吉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和昌吉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处文秘职位的考生,面试后加试实务操作(公文写作)考试;报考昌吉州机关事务管理局驾驶员职位的考生,面试后加试实务操作(驾驶技能)考试;报考昌吉州聋哑学校生活管理A、生活管理B职位的考生,面试后加试实务操作(手语)考试。实务操作考试具体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考生。实务操作考试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取消聘用资格。实务操作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
4、面试成绩及总成绩通过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公布。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
无实务操作考试环节的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
有实务操作考试环节的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加试成绩)÷2×60%;报考昌吉州艺术剧院考生的总成绩=实务操作考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5、发放体检通知书。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具体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发放体检通知书。
(五)体检
1、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项目及标准(修订)》(昌州人通〔2009〕112号)以及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2、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议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后可组织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
3、体检如出现放弃或不合格者,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从本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考核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主要了解掌握考生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就考生在资格审查期间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如考核出现不合格的,则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本职位考生中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考核。
(七)公示、聘用
1、依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通过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如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聘用资格继续有效。
2、对通过公示确定的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五、招聘工作的监督和其他要求
(一)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行为,由组织、人社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纪检、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对考生弄虚作假、不提供真实情况的,两年内取消参加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资格。
(二)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在开展面试工作中,各考场面试考官凡与本考场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其配偶等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三)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通过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通知进行变更,不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须及时登录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负。
政策咨询电话: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994-2347609 2357530
现场报名咨询电话:昌吉州艺术剧院 0994-2341600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昌吉州人事人才服务中心考试科
0994-2267855
监督电话:昌吉州监察局执法监察室 0994-2345923
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0994-2206221
附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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