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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14
在婚姻观方面,高学历青年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浪漫与随意。相反地,他们在婚恋问题上还是比较严肃谨慎的。在对待试婚问题上,持反对态度的占38.4%,持赞同态度的占8.2%,持无所谓态度的占53.4%。42.1%的人认为现在同居现象已相当普遍,认为同居者的动机是双方情投意合的占31.6%,是为了满足生理需要的占21.5%,是追求新潮的占5.1%,说不清的占41.8%。对婚外恋的态度,反对的占76.6%,表示理解的占19.1%,赞同的为0,不理解的占4.3%。这和前些年的“学历越高,越能理解和赞同婚外恋”的情况完全不同。有93.3%的人认为婚外恋肯定会对婚姻产生负面影响,认为一旦自己的生活中出现第三者离婚便在所难免的占85.1%。以上数据表明,高学历青年具有较强的道德意识,凡不符合道德规范的,即使是一种普遍现象也要抵制,在独身和性观念方面他们都抱有比较宽容的态度。对于“独身是个人行为”、“独身而不禁欲”、“婚前性行为”、“只要双方相爱就可以发生性行为”等,绝大多数都表示可以赞同。
自从2001年高考取消“未婚,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的规定后,报考普通高校者年龄不限、婚否不限,随着一系列高等教育体制改革政策的出台和高考条件的放宽,媒体上关于在校大学生能否结婚的争论不断出现,由此又派生出一个问题:女大学生、女研究生在学习期间是否可以结婚和生育。这些中国女性未来的代表,她们的生育问题不得不引起我们的关注。调查中发现,93%的人不愿意成为不生育族,生育的目的选择较多的依次是“组成完整的家庭”、“带来快乐与爱”、“取悦父母”、“维系夫妻关系”、“传宗接代”等,目前拒绝生育的主要原因依次是“牵扯精力”(占25.4%)、“影响工作和学习”(占16.7%)、“经济能力有限”(占18.6%)、“影响二人感情世界”(占13.6%)等。她们大多认为生育的年龄25-30岁最佳。这组数据说明高学历青年生育的目的完全不同于传统的观念,符合现代婚姻的模式:爱情—经济—生育,他们拒绝生育并不是不想要孩子,而是因为学习和工作的压力以及有关规定的限制,迫使他们不得不暂时放弃生育的权利。调查中还发现一种新的生育动向:79.5%的人认为一对夫妇有两个孩子较为合适,如果国家政策不允许生二胎,有近4成的人考虑到国外去生育。他们相信他们的孩子智商肯定高于自己(占63.3%),对孩子的最高学历的期望值依次是博士(占45.5%)、硕士(占31.8%)、博士后(占15.8%)、大学(占6.8%)。这一动向否定了前几年在高学历青年中流行“丁克(不生育族)家庭”的说法,而且对国家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提出了一个不容忽视的新问题。
材料3
1990年国家教委(现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在校大学生不允许谈恋爱。可是实际上大学校园却是一块滋生爱情的肥沃的、理想的土壤。大学校园里集中了情窦初开、充满激情、充满幻想的少男少女,是爱情产生的高发地带。虽然各学校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疏堵,但这丝毫也没有影响在风光旖旎的大学校园里照样上演着的一幕幕爱情故事。大学生到底该不该谈恋爱?大学生有没有爱的权利?关于这一类问题的争论从来就没有停止过。2001年高考政策的放宽,取消了“未婚,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的限制,这是我国教育制度的一个转变,向着终身教育迈进了一步。但同时关于确立和维护大学生的恋爱、甚至结婚的权利的问题又重新开始争论起来。这是一个十分严肃的问题,必须做出明确回答,不能回避或含糊,而且不能拖延。一方认为,既然已婚者都可以上大学,根据我国的民法、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在校大学生不仅应该有情爱、性爱的权利,而且应该有结婚的权利,应该赋予大学生以婚姻自由权;另一方认为,允许已婚者到高校学习,是让人人都有一个更新知识、增长智慧的机会,与允许高校在校生结婚不可同日而语,凡是在校生,包括已婚者都应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仍要遵守“大学生守则”。我们认为,这两种观点似乎都有些偏颇,教育部门既然在大的方面都有所改变,为什么就不能根据实际情况修改现行的管理规定?是否可以根据学校的性质、学生的具体情况做出既符合法律又有利于学生成长的规定?是否可以将规定制定得灵活一些,留有可以变通的余地?是否可以将《高校管理规定》中的“擅自结婚的作退学处理”改为“在校生一般不提倡结婚,凡结婚者可向校方提出申请,由校方根据本人的具体情况而定”?我们认为,这样的修改可能会既有利于学校的管理,又有利于学生具体问题的解决,也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有利于学生完成学业。
材料4
大学校园不允许恋爱与结婚,但从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对北京市高校大学生恋爱观的调查中看到,近6成的大学生有过恋爱经历,已发生过“婚前性行为”的占14.1%,而且逐年呈上升趋势。近年来,大学生在校外租房同居的现象越来越多,占28%。他们要把自己的爱情付诸实践,用他们的话说,就是“誓将爱情进行到底”。大学生恋爱以及婚前性行为是教育部门所不允许的。可是,这时的大学生在生理和心理上都已成熟,性的要求也自然而然地产生。在大学生那里,生理、心理需要和性道德之间又存在着巨大的心理分裂,就是说,“不允许”和“实际存在”之间有着很大的矛盾。大学生在这样的环境下只能偷偷地释放和宣泄着他们的情感需要。可想而知,他们在恋爱过程中的心态是何等的复杂。在这种情况下,大学生心理浮躁,情绪不稳,盲听盲从,求神拜佛,人格分裂,性压抑或性变态,甚至导致犯罪。同时,他们的性保健意识相对薄弱,影响了他们身体的健康。正如许多女大学生所说,现在与家长没时间也难有共同语言交流,而学校辅导员根本不管这些课堂背后的“女孩心事”,科学可信的心理咨询业务又极少。面对大学生目前实际存在着的不正常的婚恋现象,也曾有人提出过一些具体的办法来,诸如“设立校方监督热线”,“杀一儆百”,在学校“购置安全套发放机”等。所有这些都向我们的教育部门,向社会提出了一个尖锐的问题:如何解决学校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之间的矛盾?如何建立符合现代教育体系的大学生婚恋守则?如何对大学生的心理、生活、学习进行积极引导?是维护教育部门和学校的规定而压制大学生的情感需求还是满足这种情感需求而修改规定?
材料5
在调查中发现,女青年希望结婚的年龄最好是在20-25岁之间的占7成,愿意结婚的占83%,当问及晚婚原因时,36%的人是因为本人正在学习。女研究生不愿独身的占99.8%。认为初婚的年龄最好是在25-30岁之间的占80%。以上数据显示:高学历青年十分向往婚姻生活,尤其是女研究生更加想结婚,但因正在学习而不能结婚。一些已婚的却不能过正常的家庭生活,这些就是目前我国高学历女青年婚姻的真实状态。这种状态令人担忧:(1)未婚女青年学习期过长,年龄偏大,择偶范围相对过窄。原来人们总以为高学历女青年因条件要求高而不好择偶,然而实际的情况却是:她们的学习负担重无暇顾及自己的择偶问题;再加上校方不允许谈情说爱,在校期间不能择偶,毕业后在年龄上已过了最佳择偶期,成为大龄女青年,迫使她们单身或独身。(2)已婚女青年无法享受家庭生活,使婚姻出现危机,身心受到伤害。近几年,大学校园里已婚研究生逐年增多,他们大都在28岁左右,读研使他们破坏了原来温馨家庭这个有机体,随之而来的是自己对家庭的责任义务感和强烈求知欲的剧烈的矛盾冲突,还要忍受情感世界的孤独,女研究生更是如此。她们比男研究生承受着更多的感情方面的煎熬,她们放弃了一般女性喝咖啡和聊天的乐趣,与孤独为伴,在“要家庭”还是“要事业”之间她们无奈地选择了后者。因此,如何满足她们的心理需求和感情需要,是我们应该研究的问题。她们是中国女性未来的代表,她们的婚恋行为也预示着未来中国社会婚姻家庭的发展趋势。感情、家庭与学业果真是不可兼得吗?为了学业一定要牺牲个人的感情和家庭的幸福吗?难道我们全社会真的就没有办法来帮助她们解决这些矛盾、使她们在这两个方面都是成功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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