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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1年公务员选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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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07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其他不宜办理转任情形的。

(二)岗位具体要求

报名人员在具备基本资格条件的基础上,还应符合选调岗位的如下具体要求: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处:医药学学科或经济及经贸管理学科毕业;能熟练掌握计算机运用与维护;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文档处理、会议组织和综合协调能力。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航办公室:经济学类或社会学类专业毕业;熟悉项目管理工作,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计算机操作熟练。

省物价局综合处:建筑学类专业毕业,熟悉建筑工程概算、工程造价、标准定额、预算及基建财务。

省物价局价格管理处:经济及经贸管理学科毕业,从事经济管理工作2年以上,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计算机操作熟练。

五、公开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要求。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在其现工作单位同意的前提下,填写《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提交报名登记表、近期免冠半寸彩色照片5张(宽28mm×高42mm),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登记表,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所有报名材料复印件须注明“经审核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登记表中由报名人所在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时间:2011年7月11日至7月18日。

报名办法:①现场报名。报名时间内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报考人员可到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处现场报名,报名地点:昆明市东风东路84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楼10楼1001室。②传真报名。无法进行现场报名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周一至周五8:30-18:00将报名材料传真至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处(0871-3113523)。传真报名材料经初步审核通过后,报名人员将列入参加考试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笔试开始前2个工作日内,传真报名人员须持报名材料原件到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处进行报名资格复审,传真报名材料与复审时提交的材料原件不一致的取消报名资格,未按时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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