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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16广州市财政局选调公务员公告(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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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20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16年12月16日9:00时起至2016年12月30日12:00时止

2、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考者在报名时间内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职位,并上传个人照片(JPG格式)和《广州市财政局2016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

3、资格初审

选调单位将根据报考人员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结果可在报名系统查询。报考人员须对本人网上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4、准考证打印

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1月3日9:00时至2017年1月4日17:00时自行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5、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调职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使用国(境)外学历学位进行报考的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如各选调职位的选调人数与该职位审核通过人数不足1:5比例的,由选调单位研究是否减少选调职位数。

(二)考试和资格审查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逻辑思维和应变能力、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

1、笔试

经资格初审符合要求的,进入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以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笔试成绩按50%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的具体通知和要求为准。

2、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按每一个职位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序,按选调职位数1:5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不足1:5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并组织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按资格审核不合格处理。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审查和面试的,按照笔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3、面试

经资格审查符合要求的,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以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面试成绩按50%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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