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市事业单位2012年第二次公开招聘709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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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28

1.报考者的年龄按周岁计算,如报考岗位年龄最大为30周岁的,是指本次招聘报名截止之日前未满31岁的都符合报考岗位的年龄条件。经历、经验、工作年限、基层服务年限、高校毕业生的服务期满年限等涉及年限的计算一律以本次招聘报名截止之日为计算截止时间,所有年限均指周年。

所有涉及经历、经验、工作年限等的计算均不含学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

2.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相符。凡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职称、资格等各种证书证明必须是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笔试报名前考生可向招聘单位咨询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考生本人持有的有效证书证件所载内容与岗位表上要求的条件表述不一致的,请勿报考。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多岗位报考等情形的,一律无效,责任自负。

毕业证书抵押给银行的报考者,现场资格审查须出具加盖毕业院校公章的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出具通过教育部学信网的学历认证证明。

3.岗位有特别和其他规定、约定的,一律以岗位表规定、约定为准。

五、考试

考试包括操作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

(一) 操作技能测试

对于播音主持、驾驶员等有特殊技能要求的岗位,可在网络报名前安排操作技能测试。需要在网络报名前进行操作技能测试的岗位,在“岗位表约定事项”中明确。提前进行的操作技能测试的有关事项以中国三江人才网公布为准。

操作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合格者方可进入笔试。操作技能测试成绩按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

(二)笔试

1. 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心理素质测评三科,驾驶员(工勤)岗位暂不考专业科目。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其中:

(1)《心理素质测评》是所有岗位必考科目。

(2)公共科目。所有中小学教师岗位(不含学校校医、财务等)公共科目考《教育公共基础》(执行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其余岗位公共科目考《公共知识》(2012年修订版)。

(3)专业科目分

类设置,具体考试科目详见岗位表。

考试范围以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公布在中国三江人才网首页公共服务专栏里。

2. 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3年1月19日(星期六),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政策性加分

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等政策规定,符合国家、省政策规定报考事业单位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加分累计不超过6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教育局、人社局和组织部)出具的证明(附件2)、被市(区)委组织部表彰的文件、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相关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网上报名信息录入表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务必于2013年1月5日—7日期间交宜宾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南岸长江大道西段13号宜宾市人社局802室)或有招聘任务的区县人社局进行审查。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政策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4. 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30% +《心理素质测评》×20% +《专业科目》×50% + 政策加分。其中,暂不考专业科目的驾驶员岗位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50% +《心理素质测评》×50% + 政策加分。

笔试各科成绩加总后按四舍五入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各科成绩于2013年1月29日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gov.cn/)上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网站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的,请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下载并填写《考试成绩查分申请表》交宜宾市人事考试中心(宜宾市翠屏区商业街53号)。受理查分申请时间2013年1月29日9:00—12:00,逾期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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