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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广东省佛山市信息网络中心招聘辅助服务聘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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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02

2、报名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市政府大院3号楼303室,联系电话:0757-83322272,联系人:吴小姐。

3、报名要求: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及相关材料(以上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贴大一寸红底或蓝底免冠近照)。资格审查合格后,另行通知笔试时间。

(二)考试、体检、考核

1、笔试占总成绩的50%。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占总成绩的50%,总成绩60分合格。

2、体检和考察:对考试合格的应聘者依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参加体检人员统一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如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另行通知。

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人选。

(三)公示与聘用

1、报名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择优聘用。拟招聘人选名单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新聘用人员首次聘用期为一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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