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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大连市公安局文职人员管理中心2011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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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3

5、笔试结束后,划定合格分数线,并在大连公安网(www.ga.dl.gov.cn)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及笔试入围人员名单。

(三)资格审查

大连市公安局对笔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入围人员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并打印、网址www.chsi.com.cn)、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未婚证明(要求未婚的职位)、专业等级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以及招考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按指定时间和地点接受聘用资格审查及初步体检。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相关信息将在大连公安网公布。

(四)面试

B类岗位面试工作,由大连市公安局按照《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细则》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及应变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1、报考B类岗位人员,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按岗位数量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对笔试后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笔试合格并通过资格审查后仍可进入面试,但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合格线方可聘用,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2、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1:1比例确定入围人员,末位分数出现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取舍。

3、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在大连公安网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政审

体检工作由市公安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和地点详见大连公安网通知。

政审考核工作由市公安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和政审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体检和政审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按所报岗位考试成绩依次递补。相关信息将在大连公安网公布。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在大连公安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五、聘用及管理

大连市公安局文职人员管理中心与公示合格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并按《大连市公安局文职人员管理中心人事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管理。

六、纪律与监督

招考聘用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者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411-88058761、83639210、83639215。

监督举报电话:0411-88058179。

相关信息请关注大连公安网,网址(www.ga.dl.gov.cn)。

特此公告。

下载附件:1.辽宁省大连市公安局文职人员管理中心2011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计划

下载附件:2.关于“公安宣传采编(A29)”岗位报名程序的说明

下载附件:3.关于“B05”、“B06”和“A29”岗位“其它条件”的说明

下载附件:4.A29岗位报名登记表

大连市公安局文职人员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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