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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市药品检验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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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23


3、报名确认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请于2010年9月26日9:00至10月1日16:00在南京人事考试网通过银联卡进行网上缴费确认(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者于2010年10月11日至10月16日登陆南京人事考试网,点击“准考证打印”下载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携带自己的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笔试、面试(含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各按50%计算总成绩。
1、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报名人数未达笔试开考比例,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笔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公共基础知识及文字表达能力。笔试题型为客观题,主要包括:法律基本知识、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基本知识、职业道德与社会公德基本知识、公文常识、时政知识等。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笔试时间定于2010年10月17日(周日)上午9:00-11:00进行。报考者于2010年10月25日登陆南京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的1∶3确定,并由招聘单位通知本人。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相关实验操作考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参加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报考者须提交:①个人简历一份;②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照2张;③毕业证和学位证;④在职人员须同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最迟在体检前必须提供)。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试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并以面试通知单领取面试考号。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在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公布。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三)体检、考察及公示
1、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办法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在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7天。
(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正式聘用人员待遇按照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五、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25—85036233
监督电话:025-84639062,84639092
联系人:李莉


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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