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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解析:电商打假

编辑:sx_songjm

2016-02-09

大家都希望在考试中申论取得好的成绩,下面为大家介绍2016年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解析,主题为电商打假,具体内容请查看全文。

电商打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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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快速发展的电商行业正在遭遇“成长的烦恼”。近两年,在各种购物狂欢节过后,大规模的退货、投诉总会接踵而至。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的报告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电商用户投诉数量同比增长2.03%,其中,网络售假成为投诉中的头号问题。另据中国新闻网IT频道联合数字100市场研究公司的调查结果显示,超过60%的受访者表示买到过假货。

2015年11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的意见》,特别指出,要用3年左右时间,有效遏制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

2015年12月17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要求,电商巨头阿里巴巴集团必须加大力度打击旗下网站出售仿冒商品的做法,否则将被列入“恶名市场名单”。阿里巴巴回应将致力于保护知识产权和打击假货。

深度解析

[原因分析]

电商平台假货盛行的原因:

一是价格低廉,需求量大,供给商多,打假者无暇一一处理。

由于节省了产品研发、品牌推广、售后服务等费用,假货的价格比正品低很多。有些假货的质量、外观还说得过去,加之价格便宜,市场上的需求量旺盛,从而催生了假货市场的繁荣;造假的人多了,打假者就不可能一一顾及了,打假也就成了难题。

二是市场机制不健全,信息不对称问题突出。

买假货的消费者有两种,一是知假买假,二是上当受骗,其中上当受骗的原因可以用“柠檬市场”理论来解释。柠檬市场又叫次品市场,是指信息不对称的市场,即在市场中产品的卖方对产品的质量拥有比买方市场更多的信息。在这种市场中,消费者无法分辨产品质量优劣,只能通过选取平均价格或平均价格以下的商品来降低自己的购物风险,加之正品往往价格高于平均价格,导致正品遭受淘汰,而劣等品反而逐渐占领市场。这就是信息经济学中的逆向选择问题。

三是法律法规对造假售假者的处罚力度不够,造假的法律成本低。

我国目前涉及假货问题的法律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但对于造假售假行为的处罚力度比较小,而且形式也过于简单,主要以罚款为主。

四是消费者打假的成本高收益小,打假积极性不高。

为获得补偿而进行的交涉所付出的精力,为鉴定商品真伪而付出的费用,以及诉诸法庭的时间成本和可能承担的诉讼费用,这些都是消费者打假的成本。而其打假收益只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假一赔二”。所以消费者面对假货,维权意识不强,只有在支出规模较大、遭受明显损失时,才有较强的打假欲望。

[反映问题]

假货的存在一直伴随着电商的发展,蚕食消费者对电商平台的信任。对于企业来说,制假售假,悖逆了法律底线与社会责任;对于职能监管而言,放任假货横行,属于赤裸裸的行政不作为。

[参考对策]

对此,专家认为:

第一,打击假货不仅需要政策、法律法规的护航,更重要的是要完善配套规定,让监管措施的执行“落地有门”。当然,净化电商环境少不了电商平台的配合以及自律。电商需摆正打假心态、提高打假技术,唯如此,才有望早日摘除“假货搬运工”的帽子。

第二,在互联网经济发展大潮中,电商平台应该主动转换粗放的发展模式,主动提升电商的商品监管与售后服务,畅通消费者的网购维权渠道,加大对制假售假等网购欺诈行为的打击力度,更加坚决地维护消费者权益,构筑健康诚信的电商发展环境。

第三,传统产业的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需要电商新经济的渠道支持,更需要从社会环境和加工制造源头禁绝假冒伪劣赖以生存的“土壤”,打击假冒伪劣,线上平台是关键抓手,线下才是“主战场”。电商打假涉及多个政府部门以及电商平台、品牌商等,高德康建议要加强各方协作,共同建立更高效的打假机制。一方面,政府部门内部质检、工商、公安等要建立跨部门联动整治机制。另一方面,平台商与政府监管部门要精诚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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