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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公务员招聘申论热点:新型经营主体

编辑:sx_wangl

2013-06-09

【摘要】河南公务员招聘申论热点:新型经营主体,请看以下具体内容:

农业要实现现代化,就必须实行土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但规模化经营又不能完全依赖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而必须坚持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共存的方式,实现规模经营的多样化。这其中,专业合作社无疑是一支不可忽视的新型经营主体力量。

专业合作社可以通过农民自愿联合成立的方式,实行一人一票民主控制。这一组织方式不仅可以通过联合采购,有效降低生产成本,也有助于实现小农户和大市场的对接,并可以在条件成熟时,实现农民合作社以产品和产业为纽带的合作与联合,建立整合品牌、统一营销的联社。

近几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速。仅2012年这一年,就新诞生了16.7万家。国家工商总局今年1月10日公布的数据还显示,截至

2012年年底,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有68.9万户,出资总额1.1万亿元。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我国农业规模化经营中,正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

然而,受制于管理松散、缺乏有效抵质押物等先天缺陷,农民专业合作社从发展之初就备受融资难困扰。因此,要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实现农业现代化,就必须让身处乡村一线的农村金融机构在破解“融资难”上,贡献智慧。如皋农商行在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方面探索出的“1+1”模式,源于实践,初显成效,或可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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