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lirj
2013-02-17
鉴于考生们对申论热点十分关注,我们编辑小组在此为大家搜集整理了“申论热点2013:公务员是人权教育的目标人群”一文,供大家参考!
申论热点2013:公务员是人权教育的目标人群
新闻背景
经国务院授权,国务院新闻办公室4月13日发布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这是中国第一次制定的以人权为主题的国家规划,行动计划明确了未来两年中国政府在促进和保护人权方面的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行动计划表示,从2009年到2010年,国家将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努力克服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消极影响,切实保障全体社会成员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
行动计划指出,中国在执法、司法的各个环节,依法保障人身权利。对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侮辱犯罪嫌疑人的,将根据不同情节和后果,分别给予相应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刘武俊
值得关注的是,《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强调有重点地开展针对公职人员的人权教育培训,特别是针对公安、检察院、法院、监狱、城管、行政执法机构等特定执法机构和人员的人权教育培训。各执法部门根据自己的工作特点制定人权教育培训计划,加大对人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推动人权知识教育常态化、经常化、制度化。
公务员是开展人权教育的重要目标人群。公务员依法履行公职,担负着实施法律、行使公共权力的重要职责。公务员人权意识的高低,在相当程度上决定着国家人权保障水平的高低,决定着宪法规定的“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庄严承诺能否真正兑现。从这个意义上讲,公务员是我国开展人权教育的重要目标人群。加强公务员人权教育,是我国人权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基础性工程,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在广大公务员中进行扎实、深入、系统的人权教育。
公务员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公务员手中掌握的公共权力只能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工具,而不是侵犯和伤害人权的手段。公务员尊重和保障人权,就是要求尊重和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违法行为人、犯罪嫌疑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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