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qinh
2011-06-03
2012年公务员申论热点:拷问重大工程决策机制
长江中下游地区遭遇50年来最严重干旱,湖北、江西等地,土地龟裂。洞庭、鄱阳等湖,湖床裸露。究竟谁是“罪魁祸首”?舆论的一个重点指向,则在三峡工程。
聚焦三峡,可以视为对5月18日国务院通过的《三峡后续工作规划》一种舆论回应。规划明确指出,三峡工程在移民安稳致富、生态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亟须解决的问题,对长江中下游航运、灌溉、供水等也产生了一定影响。官方正视三峡工程影响,无疑是为这个此前较为敏感的话题“祛魅”。
当年三峡工程在科学论证与决策上马过程中留存太多未竟之问,这也注定这座大坝要长久经受怀疑的目光。没有人希望历史成为负担,但历史终究留下太多遗憾。对于现实来说,应该懂得放下历史包袱,从中吸取教训,来避免错误重演。舆论重新聚焦三峡工程是好事情。让当年拒签三峡论证书的历史人物再次走出来,让曾经喧嚣一时的三峡工程论战成为重要的历史教科书,让行政权力再次回望当初在重大工程决策中是否足够理性,最终才能有利构建起更为完善科学的重大工程决策机制。
像三峡工程这样的国家重大工程,本身体现一定的国家战略意志,投资规模极大,涉及到的科技情况复杂,施工建设周期漫长,需要从国家层面动员组织社会资源来建设。这类重大工程关系到经济、社会、生态、军事、文化等等命题,具有一定风险性,也只能由政府承担决策责任。比如,三峡工程第一决策主体就是中央政府。铺上政治工程的底色,其实更应该充分体现其科学工程的本质。
要让重大工程实现科学决策,关键要处理好专家论证与政府决策的关系。很显然,专家论证是决策基础,其结果对于政府决策具有极其重要的参考价值。为此,就必须保证论证过程的充分与独立。在这个过程中,权力更多在于协调服务。当年三峡工程论证留下不少遗憾,就与权力过多干预有关。尽管论证组专家规模相当庞大,但专家的对象选择与表达空间,始终深受质疑。比如,著名水利专家黄万里未能获邀参与论证,就被视为遗憾。对于重大工程的论证来说,要保证独立性与科学性,就必须允许不同声音的存在,这样才能避免特定利益集团通过培植自己的专家代言人,来左右决策绑架公共利益。
从论证阶段进入决策阶段,这时主角就是政府。民主是维系政府决策正当性的重要手段,离开民主决策,重大工程就容易沦为一些领导的“拍脑袋工程”。那么,到底拿什么来保证政府做到民主决策呢?法律显然是最基本的保障。在发达国家,比如美国、日本,都有完备的法律体系来约束政府的重大投资计划。比如,美国《联邦行政程序法》日本《行政程序法》。相对来说,当前我国相关法律体系并不完善。不论是以前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还是2008年通过的《国务院工作规划》,尽管都有对重大工程的原则性指导,但这种行政规定缺乏法律的严肃性与约束力。其他领域诸如《公路法》、《建筑法》之类的单行规定,更是不成体系。
一方面没有完善的法律,一方面决策过程缺乏监督,让决策者失去约束与压力。在政府决策满足公众的知情权方面,我们也是遗憾多多。民主决策离不开倾听民意,公众参与公共决策与社会管理的政治诉求,应该得到尊重。然而,现在一些地方却习惯与民意“躲猫猫”。前两年发生的厦门PX事件,就是很典型的例子。当地政府在环评问题上忽悠民意,最终也激起公众强烈愤怒,甚至到政府门前“散步”。
现在舆论聚焦三峡工程,还因为它仍是未竟的工程。处理气候影响、生态污染、地质灾害等的一系列问题,无疑可以视为“后三峡工程”。黄万里当年甚至称,三峡高坝“若修成,终将被迫炸掉”。不论如何,历史不能成为现实的负担,现实选择必须对未来负责。对于三峡工程来说,科学论证与政府决策仍然还有很多事要做。接下来,必须让科学的归科学,让民主的归民主。而越过三峡大坝,中国这片土地上还有诸如南水北调更多深受关注与争议的重大工程。这一切,其实都在呼唤,从重大工程的科学论证到民主决策,需要迅速构建起完善的机制。
标签:申论热点
威廉希尔app (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