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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23
【核心观点】
(1)药品质量安全、药品配送安全、用药安全是目前网络药店存在的三大主要问题,它们成为网络药店发展的最大挑战。从某种意义上,中宜教育戴斌老师认为,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监管过程中,单纯的行政监管预计还是不够的,行业监管的介入是必须的。
(2)同时,戴斌老师认为,网络上的“商品销售问题”必然会涉及到监管部门的权责分工问题,而在这个领域,权责不明似乎是一种“必然”。因为国家职能机构的分权问题,监管部门很难统筹调配解决网络非法售药问题。因为网络售药必然涉及三个主体:药监局、工商局、工信部。
在对网络售药行业的管理上,药监局对药品交易的主体、商品以及流程进行监管;工商局在接到消费者投诉时会进行相应的执法;工信部主要是对举报非法信息的处理。这三个主体“跨度很大”,要协调工作,难度很大。
国家机构间职能分工的问题不仅存在于牌照审批上,还横亘在监管环节。比如,一旦消费者买到假药,接受投诉的部门是工商局,而对药品交易主体、商品以及流程进行监管的是药监局,要处理网上非法卖药信息的又是工信部。由此导致往往等药监局公示非法网站几个月后,该网站仍在运行,联合监管之难可见一斑。
或许,“联合执法机制”可以是一个思路,但毕竟不可能长久,因为行政职权的调整牵涉的方面实在太多太大。预计针对这个问题,成立专门的监管“网络售药”的执法部门,包办审批、监管、公示等多种职权,或许会是一种值得尝试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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