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公务员频道 > 申论 > 申论试题

2012申论模拟题: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二)

编辑:

2011-08-26

针对B市此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记者采访了长期从事中共党史党建研究的赵教授,对于B市的“职务归零、全员下岗”的竞岗办法,赵教授认为它的短期刺激作用明显,但如果长期施行则需要慎重。

赵教授表示,B市这次“职务归零、全员下岗”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从提升干部素质、促进干部流动、增强干部责任心来说,是一个值得尝试的办法,这也是B市在本省“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背景下进行的一项举措。相对于以往的干部选拔方法,具有一定创新性。但是,这么大面积地动干部,如果善后工作处理不好,很容易挫伤干部的积极性,也达不到干部改革的目标。

4.近日,一个题为《令我十分震惊的任命公示》的帖子引起网民和媒体热议。帖子称,今年2月初,山东省新泰市(县级市)新提拔6名副局长,1名法院副院长,这7人中,有6人是出生于上世纪80年代,最年轻的只有23岁,他们的原职务多为办事员、书记员、科员等基层职务。引发争议最大的是两名新泰当地人,分别是23岁的国资局副局长王然和25岁的法院副院长刘婷婷。新泰市委组织部人士在回应媒体询问时表示,这次领导干部的提拔符合相关规定。

然而,几句“符合规定”之类的答复并未平息外界的质疑。新泰这一事件在公共空间“闹腾”了数日后,网民们有了进一步发现,即“23岁副局长”王然被指为“新泰市委组织部某领导的儿媳妇”。这意味着,这样一起公共事件,在网民的愤怒与质疑中,开始向坊间暗示的“官二代”方向迅速演进。

网友一:一般人22岁大学毕业,就算当年直接考上公务员,1年多能出什么成绩?有重大发明?群众极度拥护?想不通啊,1年多也就刚刚熟悉岗位而已,马上就飞奔副局长了,想不通啊!

网友二:一个普通的助理审判员一下到法院副院长,真不知有何能力,能胜任这样严肃的职位。真不明白,考察任用提拔干部的程序合法吗?

网友三:县级市的级别一般是这样的:办事员-副科长(就是副股级)-科长-副局长,所以上面这些人是连升3级。一般副局长应该从科长中提拔,从副科长到副局长已经是越级提拔了。这些人连副科长也不是,也就是连中层干部也没做过,怎么知道有很好的领导才能呢?

网友四:大家注意到没有?王然、刘婷婷就是新泰本地人,其他也多是山东本地人,大学毕业两三年后就当了副局长,怎能不让我们质疑?我不知道如果把王然等人的家庭成员情况公布一下会发现什么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韩德云就这一事件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说,年龄大小与当官不应该成为矛盾,关键是选拔程序是否公正透明。组织部门在选拔过程中,公示的内容还应包括他的家庭背景、成长经历,面试和笔试的成绩等,按标准在阳光下选官。去年湖北80后的周森锋当市长,再到山东泰安事件,不管官方做什么解释,总会有人怀疑,问题就出在现行干部制度上。《公务员法》没有把事务性公务员和政务性公务员做区分,均称干部,行政级别和工资待遇水平,遵照工龄和职务高低计算。公务员队伍中,有大量从事具体技术性管理工作。对于这类干部的提拔,就按多少年升一级,按程序提升。而政务性的官员,就是决策型官员,通俗地称为党政“一把手”,他们对老百姓、对社会承担政治责任,如也按程序一步步升迁,从副科升到厅局级职务,过程很漫长。

韩德云认为,现行笼统的干部任用制度没有将两种干部的“提拔”区分开来。说某人特别优秀,想破格提拔,什么叫破格,法律和制度上没有明确的阐释。老百姓更不明白,便生猜疑。韩德云主张,政务性官员必须要“破格”,只要老百姓拥护就上,不存在年龄和资历限制。而对于从事技术性工作的管理干部,因工作岗位的特性,就必须按年限和资历升迁。

标签:申论试题

免责声明

威廉希尔app (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