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规定: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晋西北计划的考生,服务期满(2009年前参加服务)且考核合格的(其中“大学生村干部”考生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人员,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定向考录职位。同时取消该类人员的加分政策。
从这一政策可看出政府日益关注高校毕业生的发展,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锻炼和建功立业,在基层中磨炼大学生意志,使其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并做出更大的贡献,政府加大政策引导,新增了此类人员的定向考录职位。此变化也体现了地方公务员考试越来越趋向国考。这部分新鲜血液的注入有助于公务员队伍的发展。
提醒:由于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设定专门职位,资格复审时需要提供详备的材料,包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服务基层“四个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派出部门市以上主管部门加盖公章)。
四、细化、严格化、合理化招考条件及政策
1.针对报考法院系统聘任制书记员职位的人员,新增速录技能测试
今年公告中规定:报考法院系统聘任制书记员职位的人员,需参加7月1日至7日在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举行的速录技能测试,并取得合格证。
此类考生应引起注意,抓紧最近几天的时间熟悉《法院系统聘任制书记员速录技能测试方法》并做好相应的考试准备。
2.报考条件严中带宽
①宽:取消“新录用公务员在本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不够五年的(含试用期)”不得报考的限定。
②严:2009年公告规定:在2005年-2009年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今年取消此时间限制,规定为“曾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由此可以看出山西省对于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重视。
3.报考法院、检察院法律职位的人员,专业考试免考需申请并接受现场审核
报考法院、检察院法律职位的人员需参加专业科目考试。其中,已经取得《法律执业资格证》的人员,专业科目免考,但需在报名确认、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免试申请表》,携《报名表》、《法律执业资格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于7月9日至13日分别到省法院、省检察院进行现场审核,经省法院或省检察院审核同意后方可免试。
免试人员的专业科目成绩按该科目本职位考出的最高成绩计算(如该职位均为专业课免考人员的,专业科目成绩以全省最高成绩计算)。
如审核后不符合免试条件,报考人员必须参加专业科目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