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确定后,考生可通过山西人事考试网站进行查询。
六、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对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需持本人报名表、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以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缺少上述证件或所持证件与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不符者,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七、面试
资格复审后,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拟录用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则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或超过本考场单场面试的平均成绩。
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将在山西人事考试网站(http://www.sxpta.com/)公布。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或与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不符者,不得参加面试。
八、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与考察的人员以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体检考察人数与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
体检严格按照人事部、卫生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组织实施,在指定的三级乙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考察工作主要是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尤其是在重大事件中的表现),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日常学习工作的情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全面、客观、真实的考察。
因体检与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照参加面试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除因报名人数、入围人数不达规定要求并经省委组织部决定减少名额外,要按照公告的招考职位数量足额录用。
九、公示和录用
用人单位根据职位的要求,结合对应试者的体检与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报省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后,由省委组织部统一在山西人事考试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公告并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时间为7天。届时,省委组织部还将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空缺的职位不再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被录用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到,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并处5年禁考的处罚。空缺职位不再递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录用人员与原单位之间签署合法用工合同的,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本《公告》由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省委组织部研究决定。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与山西省2011年党群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工作同时进行,请报考者慎重选择。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任何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
二○一一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