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定于近日进行山西省行政机关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的对象
首批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所报职位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具体名单附后)。
调剂后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与首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同时进行资格复审(具体名单待调剂结束后另行公布)。
二、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各市、省直有关部门资格复审以及加分人员加分资格审核的具体时间、地点见附表。
三、资格复审方式
按照《山西省行政机关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招考简章》公布的招录职位的资格条件,在复审地点由工作人员对报考者的相关纸质材料进行审查。
四、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时,报考者本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关系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以及招考部门要求的其它证件原件、
复印件1份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期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录处对报考省直行政机关及垂直管理部门(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进入面试范围的加分人员的加分资格进行审核;委托
各市人社(人事)局在资格复审时,对报考本市进入面试范围的加分人员和报考四个项目专门职位的考生的加分资格和报考资格同时进行审核。考生需下载打印《服务基层四个项
目人员加分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派出部门市以上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其中: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县组织部门审核盖章;“三支一扶”、“西部计划”人员由团省委盖章;“特
岗计划”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请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如有特殊情况,请与各市人社(人事)局或省直招考
部门联系。
因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空缺的名额,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进行递补。
2010年山西省行政机关招考公务员
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