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残疾人康复职业培训中心招聘人员公告

编辑:sx_wangl

2013-05-17

【摘要】上海市残疾人康复职业培训中心招聘人员公告,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请看以下具体内容:

一、 招聘岗位及职数

1、康复治疗师:1名

2、学前教育或特殊教育教师:1名

3、康复指导员:1名

4、人事专员: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康复治疗师:

35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康复治疗师专业初级以上职称,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有丰富康复治疗学专业知识和临床康复经验,热爱残疾人康复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2、学前教育或特殊教育教师:

35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前教育或特教专业初级以上职称,有教师资格证,有较丰富的教学工作经验,热爱残疾人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3、康复指导员:

35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康复服务相关专业基础,有一定的康复服务与社区指导工作经验,热爱残疾人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工作责任心。

4、人事专员:

40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具有人力资源管理相关证书,有较丰富的人事管理工作经验,熟知事业单位人事政策和操作流程,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和工作责任心。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个人可登录上海残疾人联合会网站(http://www.shdisabled.gov.cn),在首页左侧“业务网站”栏目中点击“康复职业培训”进入中心网站,在“公告栏”中下载报名表,填妥报名表后发送到邮箱(kangfzx@163.com)报名(请注明应聘岗位名称,并以收到该电子邮箱的回复为准或通过电话确认)。

公告发布及报名时间:自2013年5月17日起至2013年5月28日止。

2.资格审查

收到的报名邮件,根据招聘条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者准予参加考试。

3、笔试和面试

笔试、面试由市残联或本中心组织。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笔试后,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根据招聘职数,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4、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根据招聘职数,按1:1确定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和中心网站上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渊

邮 箱:kangfzx@163.com

联系电话:58813461

联系地址:浦东新区临沂北路265号2号楼2209室

邮编:200127

上海市残疾人康复职业培训中心

二○一三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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