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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29
(二)任职资格
一般为本市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在机关工作的人员,报考区管正职职位的,应现任正处级职务,或任副处级职务满1年;报考区管副职职位的,应现任副处级职务,或任正科级职务满2年。有关任职时间计算,截止到2012年10月31日。
在企事业单位工作及其他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与所报职位要求相当的任职资格。
(三)职位条件
具体选拔职位说明和资格条件,可登录21世纪人才网、杨浦人才网查询。职位说明对基本条件、任职资格等要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选拔的程序
1、报名与资格初审。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1个职位。经资格初审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不满10人的,由杨浦区竞争性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取消该职位。如决定取消该职位,相应报考人员可以再报其他职位。报名截止7个工作日后,报名者可上网查询资格初审情况,审核通过者可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真实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公开选拔资格。
2、笔试与资格复审。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根据笔试成绩,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一般取前8名为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人选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有效证件、证书原件等,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选由于未参加、未通过有名额出缺的,按该职位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
3、面试与提出考察对象。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专业水平、综合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笔试与面试阶段综合成绩分别按30%、70%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每个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般取前3名确定为差额考察对象。
4、差额考察与讨论决定。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和选拔职位的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社区表现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对象按规定填写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根据需要,可对考察对象进行体检。综合笔试面试、考察等情况,提出拟任职建议人选,提交杨浦区委按照规定程序讨论票决。如无合适人选,该职位可空缺。
5、公示与任职。经杨浦区委讨论票决后,对拟任职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履行任职手续。对决定任用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
四、报名、考试和有关要求
1、报名时间
2012年10月22日9:00至2012年10月31日18:00。
2、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个人,可登录21世纪人才网(http://www.21cnhr.gov.cn)或杨浦人才网(http://www.yangpuhr.com)报名。
3、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通过者,请将以下书面材料邮寄或直接送交上海市杨浦区竞争性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工作证(或在职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2)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荣誉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江浦路549号2001室,邮编200082。信封右上方请注明公开选拔字样。
4、本次公开选拔工作,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监督电话:12380
5、本公告由杨浦区竞争性选拔工作领导小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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