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陵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编辑:sx_wangl

2013-05-07

【摘要】:乐陵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德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形式、原则和标准

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形式,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见附件。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触犯法律,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在校期间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撤消的;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现役军人,乐陵市在职在编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均在网上同步进行。

报名时间:2013年5月5日9:00至5月16日17:00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 2013年5月6日9:00至5月17日17:00

网上缴费时间:2013年5月6日9:00至5月18日12:0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3年5月21日9:00至5月23日24: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考单位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视为通过该职位资格审查。报考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二)报名事项

1、报名:应聘人员登录乐陵人才信息网(http://www.sdllrc.com ),点击“2013年乐陵市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入口”,进入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初审: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集中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审查确定初审结果。

3.网上缴费:考务费80元。应聘人员在确认已被初审通过后,要按规定时间登录乐陵人才信息网(http://www.sdllrc.com ),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3年乐陵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考 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并均按百分制计分。

(一)笔试

1.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内容为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内科学、外科学等医学综合知识以及卫生法律法规;其他事业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时间:2013年5月24日9:00—11:30

2.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3(达不到1:3的按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在网上公布。

(二)面试

1、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形象气质、举止仪表等。

3、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职位的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4、面试考务费70元/人。

(三)成绩核算

考试结束后,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出考试总成绩,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由高分到低分,报考公安机关事业单位的,按招聘职位人数1︰2比例确定进行体能素质测评人员,其它事业单位按招聘职位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并网上公示。

六、体能素质测评

公安机关事业单位体能素质测评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体能素质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不合格,体能素质测评成绩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素质测评的,视作自愿放弃。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在体能素质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七、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和应回避情况,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和发展潜力,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

对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对象在公示期内因举报经查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乐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确定为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九、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实行“六公开”,即招聘范围条件、计划、程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聘用结果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不符合招聘范围条件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旦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追究其责任;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说 明

(一) 取消或核减计划、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事宜、考核体检和公示等事宜均在乐陵人才信息网(http://www.sdllrc.com )发布。

(二)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乐陵人才信息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报名咨询电话:0534-6226678 2110128

监督电话:0534-6268378 2110123

乐陵人才信息网(http://www.sdllrc.com)

附件:

《2013年乐陵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乐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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