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学院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编辑:sx_wangl

2013-05-06

【摘要】:德州学院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请看以下具体内容: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德州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7人,其中中级10人,初级17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应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2年5月3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67年5月3日以后出生)。

5、应届毕业生参加应聘的须能按时毕业并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德州学院网站(http://www.dz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 电子邮件(dzxyrsc@dzu.edu.cn)、投递简历或现场报名均可。

报名时间:自招聘信息公布之日起至2013年5月31日。

报名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同意,可在体检和考核时提供;4、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5、有本人签名的《德州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按时到学校办理相关笔试手续,并领取准考证,逾期不报到者视为弃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1、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于6月初,主要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

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面试人选名单的确定: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笔试结束后的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者本人。

2、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通过沟通能力、教学能力、科研能力等方面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胜任相应岗位的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为20分钟,其中15分钟试讲,5分钟答辩,特殊情况可延长。面试成绩试讲和答辩各占50%,满分为100分,在减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按百分制计算平均分即为面试成绩。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和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初级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中级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学校成立体检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体检工作。体检在学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核采取座谈和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待遇

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和《德州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规定的如下优惠待遇:

(一)对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泰山学者、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和学科带头人、博士生导师、重点学科建设急需的教授等领军型人才,采取一人一议、一事一议的办法协商相关优惠待遇。

(二)博士研究生(包括博士后流动站出站人员)

1、提供住房补贴5-10万元,用于购买住房(第一年先行支付2万元,其余的分八年支付,每年支付1/8;在德州购房的,可按借款一次性支付,每年冲销1/8)。

2、来校工作前三年每月享受1000元生活补助。

3、根据科研情况,提供科研启动费2-5万元。

4、无高级职称的,符合学校有关规定的一年后在校内享受副教授有关待遇。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郭老师 联系电话:0534-8985818

通讯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大学西路566号德州学院人事处,办公楼918房间。邮编253023。

电子邮箱:dzxyrsc@dzu.edu.cn

德州学院

二〇一三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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