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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19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的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2013年莘县公开招聘县人民医院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非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提交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报到证(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提供),学历证书;(县外)有工作单位的还应提交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
2、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3、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身份证、毕业证外,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或不能按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届时在莘县人事信息网、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通知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见面试通知书。A类岗位、B类岗位根据报名情况确定面试方式;C类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能力。面试时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达不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结束后,A类岗位、B类岗位考生按面试成绩分岗位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C类岗位考生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A类岗位和B类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一并聘用;C类岗位招聘人员出现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考生在莘县人事信息网、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公示,公示期三天。
五、体检和考核
体检考核人员确定后,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组织体检、考核。
六、公示、聘用
上述程序结束后,对于符合条件的拟聘用人员,在莘县人事信息网、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应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转入人才市场重新就业。
七、其他事项
1、考试总成绩公布后,在公示期内,因放弃或其他原因导致的岗位空缺按规定进行递补。公示期满,直至办理聘用手续,再因各种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2、为更好地吸引高层次人才,凡被聘用到A类岗位上的人员,县人民医院直接兑现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待遇,并提供周转房。
3、此次公开招聘县人民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对违纪考生的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令第4号)执行。
4、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此简章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莘县县委组织部:7321346
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321297
监督电话:
莘县监察局:7321651
报考专业咨询电话:
莘县人民医院:7318215
附件:1、莘县人民医院--职位表.xls
附件:2、县人民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须知.doc
标签:山东公务员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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