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山东建筑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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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24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 sdhrss. gov.cn)和山东建筑大学校园网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报名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至 11月7日。

(二)报名

符合岗位应聘条件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通过邮寄简历材料、发送电子邮件、现场报名等形式提出应聘申请,并填写《山东建筑大学公开招聘登记表》(见附件2),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及材料。材料主要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四)面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面向博士招聘的中级岗位及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经批准可简化程序,采取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采用模拟教学和专家提问的方式组织,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专业知识的课堂运用能力、教学方法与技能、专业知识、业务常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面试结束后,专家按百分制现场打分,由工作人员按应聘岗位排出名次,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考核、体检程序。

(五)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学校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考核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体检在学校指定医院进行,原则上是省级医院,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审核、公示

体检工作结束后,学校招聘工作组根据考核、体检等情况进行审核并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学校审核后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新聘人员,初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一年(含试用期)。

五、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2〕1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盛会

电 话: 0531—86367182

E_MAIL: shenghui@sdjzu.edu.cn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临港开发区凤鸣路山东建筑大学

邮 编: 25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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