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宁夏公务员考试报考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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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14

11.体能测评和心理素质测试如何进行?

答:报考政法系统须进行体能测评或心理素质测试警察职位的考生,应于3月18日18:00前在网上报名。体能测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司法厅统一组织进行。体能测评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确定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男子组体能测评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女子组体能测评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心理素质测试按照公安部确定的相关方式与标准进行。体能测评、心理素质测试合格者,由组织单位发给合格证,取得合格证的考生才能通过资格初审,确认报考资格;不合格者,可在报名截止之前改报其他非警察类职位。

12.自治区廉政警示教育和案件信息管理中心讲解员职位的初选面试如何进行?

答:报考该职位应于3月18日18:00前在网上报名,根据报名情况,有关部门将对报考人的外在形象、普通话标准、应变能力等情况进行初选面试。经过初选面试取得合格证的考生才能通过资格初审,确认报考资格;未通过初选面试者,可在报名截止之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13.如果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所报职位被取消怎么办?

答:因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的职位,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及时在报名网站发布公告。报考被取消职位者可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改报其他职位。没有改报或不愿意改报其他职位的,视为弃考。弃考者的报考费将如数退还。

14.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如何办理免交报考费手续?

答: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分别凭《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及户口本、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按照属地原则于3月25日18:00前到所在市人社部门办理相关减免手续,过期将不再办理。银川市考生可直接到自治区公务员局办理相关减免手续。

到现场办理有困难的考生,可委托他人持以上证明材料代办。

15.同时报考选调生和本次公务员招考职位的,只需缴纳一次费用吗?兼报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事项?

答:同时报考选调生和本次公务员招考职位的,只需在选调生报名系统中缴纳一次费用。缴纳费用后,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将于报名结束后统一进行处理,考生不必因公务员招考报名系统中显示为“未缴费”状态而担心。

需要注意的是,选调生与本次公务员招考笔试时间相同,使用B试卷,而本次公务员招考中使用B试卷的全部为乡镇职位,其他职位使用A卷。兼报选调生与本次公务员招考职位的,须确保试卷为B卷,否则后果自负。

16.如果身份证遗失或正在办理中,怎样处理方可参加考试或体检?

答:身份证是公务员考试中唯一合法的身份证明证件,如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正在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或体检。

17.报考人在本次公务员招考过程中,又被其他企事业单位招聘、录用,应如何处理?

答:出现此种情况,报考人应及早做出选择,若放弃本次公务员招考,应争取在面试前如实向招录机关报告情况,由其他考生递补参加面试。一旦面试结束,按照总成绩本人已经取得体检资格后放弃的,将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库,作为今后公务员录用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

18.报考人应如何备考?

答:考生在备考时应主要把握三个方面:一是通过相关资料了解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的特点、方法、程序等,做到心中有数;二是适当搜集整理一些时事政治、社会热点、领导科学等方面的资料,并进行深入的分析和思考;三是可请家人、朋友协助,模拟面试场景进行训练,适应面试环境。

公务员考试主要测查从事机关工作所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基本素质,这些能力和素质主要靠平时学习、工作和生活的长期积累,很难在短期内取得很大提高。多年的实践表明,考生的基本素质和潜能是影响其面试成绩高低最重要的因素,如果基本素质和潜能有欠缺,不可能通过短期的突击性强化培训取得优异成绩。

因此,希望广大考生一定要实事求是、理性应对,不要被各类违规培训机构打出的所谓高价“包过”等欺诈性宣传搅乱了方寸,以致上当受骗。

三、关于笔试

1.笔试包括哪些内容?

答: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报考县以上机关以及街道职位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及《申论》为A卷;报考乡镇职位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及《申论》为B卷,其中《申论》主要测查报考人在乡镇机关工作应具备的基本能力。

2.《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党政机关工作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潜能。其测试的主要内容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全部为客观性试题,采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3.什么是《申论》考试?

答:“申论”是指对特定话题提出自己的观点,并展开论述。作为一种应试文体,《申论》考试主要是通过应试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试其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贯彻执行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注重测试应试者在掌握所学知识的基础上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能力,全部为主观性试题。

4.什么是《专业科目》考试?

答:部分专业性较强的职位进行专业科目笔试,笔试内容是该职位所需专业的相关知识。

5如何查询笔试成绩?

答:考生可于5月中旬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名次及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自治区公务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考试情况划定合格线,并按照1:3的比例分职位确定面试人选,其中,招考名额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含加分)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面试。

四、关于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如何进行?复审时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资格复审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联合进行。重点审核拟进入面试人员是否具备报考基本条件,是否符合笔试加分条件。审核前,由各招录机关统一收取拟进入面试人员报名资格证件(包括职位要求的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体能测评合格证、会计证等证件)。经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面试资格。

应届毕业生经考试取得录用资格的,必须在7月31日之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或成绩合格通知单,否则,将取消录用资格。

2.申请享受优惠政策的报考人在资格复审时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1)凡申请加分的人员,必须在资格复审前向各招录机关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①回族考生提供身份证、户口簿。

②烈士的配偶或子女提供《革命烈士证明》和能够证明与烈士关系的材料;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或子女提供县(区)以上党委、政府或自治区有关部门提供的“因公牺牲人员证明” 和能够证明与其关系的材料。

(2)“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退伍证、所属县(市、区)人武部出具的参军入伍证明。

报考面向具有3年乡镇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人员招考职位的,应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以上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凡在资格复审结束前未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及享受优惠政策资格;凡弄虚作假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项目”人员不需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其服务情况将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向相关单位了解。

资格复审不合格被取消资格或本人申请放弃资格的,空缺名额能递补吗?

答:能递补。空缺名额由报考同一职位且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依次递补。

五、关于面试

1.如何确定是否取得面试资格?

答: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将被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具体人员名单将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予以公告。

2.什么是结构化面试?什么是无领导小组讨论?

答:结构化面试是我国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普遍采用的一种面试方法,其内容、形式、程序、测评标准、评分办法及考官构成等都是经过组织者精心设计的。在特定场景下,以考官与应试者面对面地交流与观察为主要手段,测评应试者知识、能力、经验及仪表气质等有关素质。

无领导小组讨论是一种集体面试的方法,将考生按相同或相近的报考职位分组,每个小组在无人组织的情况下,各自提出自己的见解,就给定的问题和材料进行一定时间长度的无领导讨论。考官坐在考生后面或对面一定距离的地方,不参加讨论,仅通过观察各位考生在讨论中的表现,依照一套预设的标准,对各位考生的能力素质作出评价。

六、关于体检和考察

1.如何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答:招录机关按照各职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提出建议参加体检人选,报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正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招录机关根据体检结果,提出考察人选,报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正式确定考察人选。

2.报考公务员对身体条件有哪些具体要求?

答: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由各招录机关组织实施并进行监督,即各招录机关负责组织考生在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定点医院进行体检,并将考生体检结果报送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

国家和自治区公务员招考政策明确规定,报考人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报考人的身体条件须符合原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报考政法系统警察职位的考生以及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的考生,须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

另外,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精神,除特警职位外,不开展乙肝项目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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