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2012年政法机关公务员专项招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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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10

四、招考计划

本次公开招考公务员800名。

其中:法院系统130名,检察院系统93名,公安系统318名(其中特警89名),司法系统259名(其中监狱系统60名);面向2012年9月30日前在宁服务期满两年(同一服务项目)并考核合格、取得合格证书的“三项目”人员(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以下简称“三项目”人员)定向招录64名。具体招考职位、名额、资格条件详见《招考职位一览表》。对《招考职位一览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网址是http://www.nxpta.gov.cn

(二)报名时间:报考者在8月10日至8月22日24: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报考公安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的报名时间为8月10日到8月15日18:00。

报考者须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三)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应按照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准确性负责。凡提供虚假错误加分信息的报考者,取消报考资格。凡因个人漏填加分信息而未享受加分政策的,不再加分。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应在提交报名申请二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且没有改报其他职位的考生视为弃考。资格初审工作由各招录机关负责,其中,报考全区法院、检察院系统职位者分别由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检察院统一初审;报考各市、县(市、区)公安机关职位者由各地级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初审;报考司法、监狱系统职位者由自治区司法厅统一初审。已通过资格初审但未办理缴费手续的报考者,可以根据各职位报名情况,报请原资格初审单位同意并注销原报名信息后调整报考职位。

3、组织体能测评。报考公安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先在网上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确定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检察院统一组织进行。体能测评合格者,才能通过资格初审,确认报考资格;体能测评不合格者,可在报名截止之前改报其他职位。体能测评时间为8月16日至18日。具体时间、地点请留意报名网站公告及招考单位电话、短信通知。

报考特警职位的考生在笔试后参加警务技能测试,不参加体能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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