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法官助理简章

编辑:sx_yanghx

2012-11-12

【编者按】一年一度的国考公务员考试报名又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为了使大家都能考出满意的成绩,威廉希尔app 的编辑在这里为您整理了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法官助理简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满足司法审判工作对法律专业人才的需求,大东区人民法院将于近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法官助理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地为沈阳市;

2.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

3.具有全日制法律本科(学士)以上学历(学位);

4.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热爱法律事业,无违纪行为,未受过严重处分;

5.同等条件下,有文艺特长者优先聘用。

二、招考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大东区人社局会同大东区人民法院共同组织开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11月12日-14日(上午9时-下午16时)

2.报名地点:大东区人社局一楼大厅(大东区津桥路18号,大东区政府西行50米,原大东区人事局)

3.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和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二)笔试、面试

1.资格审查合格者凭准考证参加笔试;

2.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3.聘请专家进行笔、面试题命题。

(三)体检、考察

笔、面试成绩各占50%计入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面试低于60分不予聘用);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选。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和考察未合格者,按照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三、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与大东区政府指定的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聘用试用期2个月,工资为1600元/月,享受五险;试用期满合格者签订正式劳动合同,首次聘期为1年,工资为2000元/月,享受五险一金;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均由派遣公司代扣代缴。

联系电话:大东区人民法院:024-28319998

大东区人才中心:024-88508438

http://www.sydd.gov.cn/sydd/zfgg/contentzf/4028489639d1b2c3013ad8ed91617c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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