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sunjiaxing
2012-11-08
本文为2012军转干考生提供“军转干考试法律部分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具体内容如下:
军转干考试法律部分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一、平等权
二、政治权利和自由
1、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
3、担任国家公职的权利。
三、监督权
批评权、建议权、申诉权、控告权、检举权,以及取得赔偿权。
四、宗教信仰自由
五、人身自由
(一)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二)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三)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四)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六、社会经济、文化教育方面的权利
1、财产权
2、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光荣职责)
3、劳动者的休息权。
4、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权。
5、物质帮助(年老、疾病、丧失劳动能力)
6、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7、文化权利和自由。
七、特定主体的权利
1、妇女的权利。
2、保护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
3、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权益(一是合法、一是正当)
4、烈军属的权利。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
八、外国人的权利
1、国家保护的外国人的权利。
2、庇护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因为政治原因要求避难的外国人,可以给予受庇护的权利
相关链接:军转干考试法律规范的效力等级问题相关例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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