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17年盐城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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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19

三、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为面试。面试由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二院共同组织实施。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风度等,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线,低于合格线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聘用

1、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成绩相同的,加试决出名次。加试形式、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市卫生计生委和市二院组织考察。

2、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3、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4、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试用期及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2017届毕业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应届毕业生岗位连续两次未能通过考试取得岗位执业资格的,自动中止聘用关系。

5、2017应届毕业生于2017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回避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5-86662316(盐城市卫生计生委监察室)

0515-68608306(盐城市人社局监察室)

咨询电话:0515-88336054(盐城市卫生计生委组织人事处)

0515-88198304(盐城市人社局事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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