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淮安市清浦区科级领导干部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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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27

2、笔试。资格初审合格参加笔试。笔试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和职位要求命题。主要测试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以及运用理论和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时间为2012年5月5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3、面试和体检。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为3:1。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

按照笔试和面试1:1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为2:1。体检按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4、组织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区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按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选拔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

5、讨论决定。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拟任用人选。如果研究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空缺。

6、公示与任用。对拟任用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使用的,按有关程序办理任职手续。按规定试用1年。试用期间按该职位享受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用职务,一般按任前单位性质和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517-83515207(中共淮安市清浦区纪委、淮安市清浦区监察局),0517-83515049(中共淮安市清浦区委组织部)。

本简章由中共淮安市清浦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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