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2-10-24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任何费用。
我院人事处及相关部门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组织考试前审核申请人提交材料的原件。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与应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如果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将取消该岗位的本次招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三、考试组织及方式
(一)考试方式
1、试讲:由教务处负责召集院教学委员会及招聘工作小组成员对复审合格人员进行教学能力考核,并按分数高低排序形成考核结果;教学能力考核达不到满分60%的视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2、科研能力评估:由科研处负责人召集院学术委员会及招聘工作小组成员对复审合格人员进行学术水平评估,评估结果按分数高低排序;科研能力评估达不到满分60%的视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二)成绩计算方法及公布。院招聘工作小组对上述考核评估结果按教学能力考核分数占50%、科研能力评估分数占50%的比例进行分数汇总,确定最终总成绩,并在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布总成绩,考生凭准考证号可直接查询。
四、体检考察及聘用
考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根据招聘人数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替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人事处会同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学院招聘工作小组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上报学院党委研究后,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江苏省教育厅网站和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和毕业专业(非应届毕业生的现工作单位)、拟聘岗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以及在招聘公告中对该岗位提出的其他条件。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我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五、政策咨询及监督
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学校纪委、监察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85429927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25-85483015
六、招聘工作的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或83236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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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江苏公务员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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