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合同聘用制人员2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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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08

1、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结果将于报名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回复至报考者邮箱。

2、现场资格审查

湖南局将组织专家对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通过者才可参加笔试。

1)审查时间:2013年1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2)审查地点:湖南天平熏蒸消毒有限公司培训室(长沙市湘府中路188号,湖南检验检疫局北门旁)

3)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以下资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报名表;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附件3);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没有按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笔试。考生必须对自己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三)笔试和面试

1、笔试方式:笔试采用闭卷形式。

2、笔试内容:行政能力测试。

3、笔试时间:2013年1月19日(星期六)9:00—11:00。

4、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5、面试: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在湖南局网站www.hnciq.gov.cn人事信息栏另行通知。

6、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四)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者,不能作为拟聘用人选。

2、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根据综合成绩从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视情况实行递补,也可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五)公示和聘用

1、根据职位要求和拟聘用人员笔试、面试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检验检疫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网上公示无异议的,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被聘用者已与其他单位签署劳动合同的,必须出具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未出具证明者,且隐瞒已签署劳动合同事实的,报考者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并取消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1、考生请在报名表上准确填写本人联系电话与地址,期间如有变化请及时告知。

2、有关招聘的其他要求将随时公布,请注意及时浏览湖南检验检疫局网站http://www.hnciq.gov.cn或与湖南检验检疫局人事处联系。

联系电话:0731-85627527、85627529

联系人:钟 昊、刘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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