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东安县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时间、地点及事项

编辑:sx_wangl

2013-05-16

【摘要】湖南东安县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时间、地点及事项,请看以下具体内容: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3年5月22日上午8:30至5月24日下午5点。

(二)报名地点:东安县人社局办公大楼二楼会议室。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相关资格证明等正式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现场报名。报名时,需交考务费100元/人,数码摄像费20元/人。

2、每一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报名表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4、每个职位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5、考生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及时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招聘考试工作全过程。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报名时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实施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和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后方可报名。

二、考试

(一)考试方法

采取笔试、面试和实际操作考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管理类岗位综合成绩按笔试60%、面试40%的比列合成。

卫生、计生类专技人员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和实际操作考试占50%:20%:30%比例合成。

其它类专技人员综合成绩按笔试60%、面试40%的比例合成。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县公开招考招聘领导小组聘请人员统一命题 制卷、阅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有关单位负责考试考务工作。

1、 笔试科目:各科均为100分。具体为:

管理类岗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

卫生、计生类专业技术人员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

其他专业技术类岗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

2、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专业知识》和《申论》。考试范围以《湖南省2013年公务员录用考试大纲》及所报考的专业知识为准。

3、笔试总成绩(百分制)计算方法:

管理类岗位,笔试总成绩按《行政能力测试》和《申论》各占50%的比例合成;

卫生、计生类专业技术岗位笔试总成绩为专业成绩;

其他专业技术类岗位,笔试总成绩按《行政能力测试》成绩占40%,《专业知识》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

笔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4、笔试时间和地点:(暂定6月29日在东安一中)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5、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确定面试人选。

6、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入围人员中出现考生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专业技术类岗位按《专业知识》成绩、管理岗位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7、笔试成绩在东安政府网上进行公示。

(三)面试和实际操作考试

面试、实际操作考试由县公开招考招聘领导小组在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下统一组织。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委办及有关单位负责考试考务工作。

1、面试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分析能力、组织计划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2、实际操作内容:以岗位所需的技能为实际操作内容。

3、面试、实际操作评委组成。评委从市以外单位临时抽签聘请。

4、面试、实际操作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实际操作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及时在东安政府网上公布面试、实际操作成绩、综合成绩、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卫生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2010】19号)执行。具体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由考生个人负担。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1次,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因此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四、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考核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办法》执行。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查看学籍档案等内容,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有关单位具体负责考核工作。

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因此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五、聘用与管理

1、拟聘人员名单在东安县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到相关部门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公示期内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公示期内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合同应明确拟聘用人员在本单位本岗位最低服务年限(原则上不少于3年)及违约责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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